招标信息

弥勒市2025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8
1.磋商条件:

受弥勒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项目“弥勒市2025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实施招标代理,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服务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服务内容:

2.1服务地点:弥勒市。

2.2计划投资:本项目计划投资862万元。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等的要求。成果资料(电子版与纸质版)按要求提交并通过审查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5服务内容:对弥勒市2025年需要完成的64件小(2)型水库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的建设内容开展现场调研与资料收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提炼建设目标与范围、重点任务、工程项目难点和投资估算等,最终形成实施方案,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注: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此项不列入废标条件)。

3.5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磋商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各磋商申请人于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采购文件。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14:30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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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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