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压零件切口单元采购公告
2025-05-281.1采购项目名称:冲压零件切口单元。
1.2采购人: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采购范围:冲压零件切口单元5套。
1.5设备规格:非标。
1.6交货期:交货周期为6个月,其中合同生效后4个月到达买方现场,到货后2个月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终验收。
1.7交货地点: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第四章“供货要求”,即《冲压零件切口单元采购技术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台(套)类似设备销售业绩(“类似设备业绩”是指非标或数控设设备)。提供体现业绩的用户合同复印件,并在合同首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3.3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资本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供应商有实缴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至少提供2025年4月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或税收完税证明。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注:不动产权证书的产权人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投标人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的,对生产经营场所内容不作要求。
上述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本项目只接受设备制造厂家投标(“设备制造厂家”,是指针对本项目生产制造所投设备的全部或一部分的厂家)。
3.5人员要求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5年2-4月)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说明:(1)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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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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