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可燃气体探测器试验装置购置的采购公告
2025-05-28一、项目概况
可燃气体探测器试验装置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SG-17HW01-0004
2、项目名称:可燃气体探测器试验装置购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可燃气体探测器试验装置购置 |
1套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7、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验收时针对带“▲”号的参数需要提供校准证书。
8、所属行业:工业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完成本招标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时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和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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