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额济纳旗分公司国道331线路井至甜水井段公路工程重型自卸汽车租赁招采公告

2025-05-28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额济纳旗分公司国道331线路井至甜水井段公路工程重型自卸汽车租赁项目

1.3采购需求:

序号

品种

运输材料名称

单位

计划运输数量(m³)

平均运距(km)

控制单价(元)

增值税率

价税合计(元)

1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碎石

17570

28

22.8

1%

400596

2

重型自卸汽车租赁

碎石

93790

7

8

1%

750320

   

合计

111360

     

1150916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税率为1%增值税普通发票)。数量为计划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运距按照实际发生为准)。

1.4交 货 期: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20日;

1.5交货地点:国道331线路井至甜水井段公路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

1.6其它要求:场内运输服务费组成:运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卸车费、税费(1%增值税普通发票)、运输货物损耗、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1.7验收:产品到达现场后,需方按供方提供的清单与到场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进行验收。需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

1.8付款方式:场内运输费用的支付,前期资金由供应商自行垫付,采购方支付供应商运输款的前提条件是:建设单位对采购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按拨付金额比例进行支付,当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支付采购方工程进度款时,采购方可延期支付货款,供应商应予理解。运输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8.1费用的支付方式:网银

二、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

3.1约1150916元人民币,采购预算包含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增值税普通发票)、车辆租赁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车辆租赁在运输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含1%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   

4.3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4.6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

五、采购文件获取

5.1下载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10:00至2025年6月3日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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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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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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