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除磷剂、次氯酸钠、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药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28
一、招标条件

本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除磷剂、次氯酸钠、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药剂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药剂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除磷剂、次氯酸钠、聚丙烯酰胺阳离子

药剂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除磷剂、次氯酸钠、聚丙烯酰胺阳离子

药剂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具备CMA认证资质单位出

具),(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T31246-2014及以上要求)。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其他要求:(1)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以上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

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投标(如是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

一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和投标人公章;生产厂家参加投

标的,其代理商不允许参加投标,否则代理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符合上述情况的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报名参加投标时,只接受最先到达现场填写报名表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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