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四期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四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沽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沽数政招核字【2025】7号核准,以沽数政立字(2025)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沽源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沽源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四期工程2.1.2建设规模及内容:白河干流太平营村上游段生态修复,修复长度3.0km。白河干流太平营村至红旗滩村段生态修复,修复长度4.7km。支流牛角沟生态修复,修复长度1.2km。治理沟壑12处,修建格宾石笼谷坊坝98座。生态林巩固提高2.66平方公里,补植沙棘13734m2,播撒柠条籽13734m2,补植桦树24721株,补植樟子松28840株。设置封育围栏11543m。2.1.3建设地点:小河子乡牛角沟村、太平营村、红旗滩村、碾盘沟村;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前完工;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四期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1.3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无需附,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9 09:00:00至2025-06-05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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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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