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煤陕西公司煤化工厂区“三分离”建设及管理视频拍摄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陕西公司煤化工厂区“三分离”建设及管理视频拍摄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

中煤陕西公司位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南区,装置建设规模为4×60000Nm3/h制氧空分装置、(6+2)×1500t/d投煤量煤气化装置、54万Nm3/h(CO+p)净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等主生产装置,配套建立4台480t/h的锅炉,2台100MW发电机组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净水场、循环水场、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装置、罐区、仓库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装置于2014年7月全部竣工投产。

2.询价范围

本项目为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厂区“三分离”管理及建设视频拍摄服务(详见第四章)。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落实

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全部视频拍摄工作;随后10天内完成后期制作并提交初稿;依据审核意见,在10天内完成修改完善,交付最终成品,总服务期不超过40天。

5.报价形式

固定总价

6.服务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马扎梁。

7.发票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8.报价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揭示之日起120日历天。

四、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相关证明资质复印件);

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份类似安全管理宣传片、成果展示视频拍摄制作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成片等案例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应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主要工作范围、期限、签订日期、合同盖章)

3.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自行下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意事项:

1.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响应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对响应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4.响应单位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能提供书面的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具备报价条件。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响应单位报名通过后不代表已通过资质审查。

6.响应单位须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等材料)留存备查。接到采购人要求提供时,应按时提供;如到期无故不予提供的,视为其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有权否决其报价,并按照谈判文件内容及陕西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

注:
严禁供应商使用陕西公司内部网络参与任何询比价采购项目,一经发现取消

其投标资格,并对供应商采取在陕西公司范围内停用3年的处罚。

五、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开始时间:2025-05-28 14: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6-03 14:00:00

报价开始时间:2025-05-28 14: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6-04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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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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