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运达股份北方总部(乌兰察布)叶片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8

运达股份北方总部(乌兰察布)叶片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达股份北方总部(乌兰察布)叶片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服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大西房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0亩,项目新建生产厂房、综合楼等建筑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新增必要的生产设备。项目新建建筑面积约 85626.2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130米级及以下风电叶片240套的产能

  1. 招标范围

根据发包人要求,对项目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和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全部设计内容,确保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配合完成项目施工服务等工作;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有关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要求,确保通过审查。

详见设计任务书。

  1. 招标规模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1.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   乌兰察布集宁区友谊大道以南、霸王河东路以东 。

  1.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12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规划设计及方案设计工作。

  1. 质量标准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1.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个,份额分配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3.2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需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配备如下的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且相关人员应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如下执业资格要求:

3.3.1 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下同)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经理须提供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业绩要求: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签订版合同,合同证明材料提供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注:(1)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2)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为牵头方的业绩。】

3.5 信用要求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截图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月 28 日 14时至 2025 年 6 月 4 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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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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