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喜德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喜德县光明镇光明社区 ;

2.2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5955㎡,其中地上建筑21505㎡,地下建筑4450㎡。本次医疗专项设计(特殊科室)装修范围具体如涵盖一层至5层楼,包含放射科室、手术室、隔离室、净化室、ICU重症监护室等约3792.93平方米,以及各个特殊科室的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3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主要设备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2.4 交货地点:喜德县光明镇光明社区(喜德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2.5 交货期:120日历天(与施工、装修同步)。

2.6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8 其他:/。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备案凭证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中标金额不低于500万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①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联合体协议。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单位为非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备案凭证;③联合体组成不超过 3 家; ④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⑥联合体各方对整个合同项下的工程承担相应责任。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电动手术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6月18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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