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赞皇县龙门岗4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6.75MW/13.5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赞皇县龙门岗4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6.75MW/13.5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总包单位为北京京仪绿能电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赞皇县龙门岗4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6.75MW/13.5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LZ

3、项目建设地点:赞皇县

4、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总装机容量45MW,计划安装6台6.25MW风力发电机和1台7.5MW风力发电机,配置一套6.75MW/13.5MWh储能系统。

5、招标范围:采购6.75MW/13.5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包含货物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7、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9、质量标准: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制造商或集成商;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或等同于IS09000系列标准);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应具备电池集装箱整体设计和逆变升压集装箱整体设计能力或高压级联集装箱整体设计能力,电池、EMS或PCS至少有一项为自产设备,自产设备必须提供第三方认证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具有至少5项单体项目规模不低于5MW/10MWh 的储能系统(须磷酸铁锂电池)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供货数量及所供产品规格的页面)

4、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北京京仪绿能电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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