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城街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城街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城街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东城街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或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提供所属期为2025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提供2025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注: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25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城街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城街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至 2025年06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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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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