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2025-05-28
一、项目概况

规模:2套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输煤、脱硫、脱硝、湿电、熔盐储能、生物质掺烧、污泥掺烧、余热深度利用、220kV改扩建及#4机组下压220kV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为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范围为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扩建项目中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此):

2.1本项目服务内容为:

本项目质量检测,按照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现场验证性抽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试验、电气试验等检测试验)。各个阶段质量检测按照要求做好现场服务,分为以下检测阶段:首次质量检测、地基处理质量检测、主厂房主体结构施工前质量检测、主厂房交付安装前质量检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检测、汽机扣盖前质量检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检测、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质量检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检测、环保工程脱硫防腐前专项质量检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所承担工程未发生因其施工引起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1000MW等级火电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服务范围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

2.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连续二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须提供(2022年—2023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5拟任项目经理应持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近5年(从2020年1月1日起)在1台套1000MW等级火电机组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2024年5月到2025年4月)连续缴费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16时00分至2025年6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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