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
 1、招标项目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2债券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工具(PPN)、中期票据(MTN)。

  2.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2.4发行额度:定向工具(PPN)30亿元,中期票据(MTN)30亿元,合计不超过60亿元。

  2.5承销费率:年承销费率不超过债券实际募集金额的0.12%。

  2.6发债用途:偿还有息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资格(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为准);

  (二) 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排名有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12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单位确定后,无论中标单位所报的承销费率为多少,均以所有中标候选人的平均(保留两位小数)承销费率的报价确定中标品种承销费率,如中标单位不同意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按照得分高低的顺序依次替补。中标人承销的债券品种及份额服从招标人分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下午5时00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下午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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