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唐河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新能源客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22,000,000.00元 |
最高限价:220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唐财采购公开-2025-24-1 |
唐河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新能源客车采购项目 |
22000000 |
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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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新能源客车50辆(其中11+1座30辆,18+1座20辆,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境内。
5.4交货期:35日历天。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通过采购人验收。
5.6质保期:电池质保8年或60万公里(先到为准),质保期内电池容量衰减不超过30%。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
6、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不接受进口产品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2023或2024)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诚信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注:按照唐河县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唐财购[2021]18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的,无需再提交上述(3.2)(3.4)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投标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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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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