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公安局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最高限价:¥2614401.25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壹万肆仟肆佰零壹元贰角伍分)
主要建设内容:在赤金镇、柳河镇、官庄子社区、黄闸湾镇、昌马镇新建卡口抓拍系统6处、在步行街南口新建违停抓拍系统2处,新建逆向抓拍设备2处、在柳河镇、六墩镇新建道路安全预警一体机6处、在老市区、柳河镇、下西号镇、花海镇、赤金镇、昌马镇、独山子乡新增提示标识牌28块、智能交通综合应用管控平台扩容升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含上述设备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交付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定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近期(近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期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2.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为外省企业则不提供“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
2.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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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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