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镇排水防涝系统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28双墩镇排水防涝系统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双墩镇排水防涝系统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采购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双墩镇月牙沟路区域排水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发改双服[2025]20号
1.4招标人: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双墩镇排水防涝系统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FCBZ0120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CBZ01209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双墩镇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建设内容包含长丰县双墩镇月牙沟路区域排水综合治理项目,对双墩镇泉河路以北区域、凤麟路以西、五湖大道以南、蒙城北路以东区域内市政道路及排水户排水管网进行修复改造,对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提升改造约28.6km,其中包括对月牙沟路明渠及铁路线至双凤湖间的明渠进行整治,排水管道管径为d200~d2200mm。巢湖流域上游水环境整治项目,对双墩镇建设范围内(含老镇区)老旧雨污水管网的拆除及修复。改造管道约12km,新建污水管道12km,排水管道管径为d200~d2000mm。长丰县双墩镇集镇区域污水处理站及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双墩镇罗集社区街道0.54平方公里区域12公里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新建和改造;吴店社区街道0.23 平方公里区域5.5 公里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新建和改造;管网修建沥青路面恢复6500平方米;3座污水泵站改造提升;2.7公里排水明渠、道路边沟整治等;排水管道管径为d200~d1600mm。对排水户排水管网修复改造约134.3km(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的小区排水改造)。同时包括对上游约53个小区进行管网排查,长度约400km。工程总投资约50478.65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50478.65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180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设计深度要求完成排水管网排查检测、物探、测绘、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环评、能评、土地勘界、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监测、防洪影响评价、安评、稳评、消防报批、规划报批、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项报告、征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规划方案公示等前期工作及审查、编制主要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504.0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备以下(a)和(b)设计资质:
(a)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b)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65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设计业绩(水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包含: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如初雨调蓄)、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雨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中的工程设计资质和 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4)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5)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9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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