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鹏新区2025年临时使用林地复绿方案审核及验收技术服务的采购公告

2025-05-28
一、项目概况

大鹏新区2025年临时使用林地复绿方案审核及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大鹏新区2025年临时使用林地复绿方案审核及验收技术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5.采购需求:为加强临时占用林地前期审核和被毁林地后期复绿监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有必要开展临时使用林地复绿方案审核及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引入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协助开展临时使用林地复绿方案审核,协助被毁林地后期复绿成果验收工作,确保新区森林生态得到及时有效恢复。

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经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优秀可按原合同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本项目最多可续签2次,每次1年,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每次延期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不得修改合同实质性条款。

7.服务属性:长期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文件—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七、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供应商必须具有注册供应商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5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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