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非遗文化传承基地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5-28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芷江县非遗文化传承基地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芷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芷江县非遗文化传承基地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芷发改项〔2024〕50号 ,建设单位为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为9226.3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预算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芷江县非遗文化传承基地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芷江镇黄甲街范围;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怀化市芷江县芷江镇,总用地面积约16220.99平方米,其中黄甲街历史文化街区域总用地面积约6769.51㎡,张家祠堂、雷祖庙、风雨桥廊区域总用地面积约9451.48㎡。项目依托芷江县“芷江孽龙”、“沅洲石雕”、“芷江白蜡制作技艺”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文化资源优势,打造非遗文化传承基地,包括文化艺术培训用房面积约:214.2平方米,芷江孽龙传承展示用房面积约:687平方米,沅洲石雕传承展示用房面积约:162平方米,芷江白蜡制作技艺传承用房面积约:693平方米,非遗文化创意区面积约:970.2平方米,非遗技能体验区面积约:3091.5平方米。包括现状建筑立面修缮、既有建筑提质改造、装饰装修、整体风貌整治、园林绿化、管网换线整治等。总建筑面积约:13675平方米,其中既有建筑提质改造约:5818平方米,立面修缮建筑面积约:7857平方米;本次招标金额:6345.024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720天,其中:施工图设计60 天;施工工期66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 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芷江县非遗文化传承基地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全部建设内容进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上的全部内容及保修服务,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
1.5 施工保修要求:按 国 务 院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年 4 月 23 日修正版)要求保修。
1.6 招标编号:SZQL-202500030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本招标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完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05 月 28 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6月
19日 9 时 30 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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