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阳市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27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5项目预算:14万元

1.6采购内容:1.监测服务:提供热释光剂量计、监测周期按相关法规要求执行,提供季度或年度监测报告,报告应包含受照剂量、剂量评价等内容。2.人员与仪器:执行监测任务的技术人员需具备辐射防护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配备满足监测需求的先进测量仪器,如热释光读出器、低本底α/β测量仪等,并提供仪器的校准证书,确保测量准确性。3.质量保证:监测机构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遵循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定期接受外部质量评估,提供近三年省内三甲医院的评估报告,证明监测能力和数据可靠性。

1.7服务期限:二年

1.8质保期:二年

1.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质量层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6 个月内(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设备),■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人剂量监测资质证书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

(8)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具有CMA证书(资质认定证书);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并提供承诺函附响应文件,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

报名时间:2025年05月28日—2025年0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