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信阳市城市广场改造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2、项目名称:信阳市城市广场改造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94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为信阳市城市广场改造项目提供工程检测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5.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检验报告全部完成并上交采购人之日止;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检验报告全部完成并上交采购人之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7 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