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HN-2025-05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5、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项目

1200000.00

12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豫财库(2017)56号),按照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项目,险种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8000万元,定存一年期;

(2)服务期限(存款期):定存一年期;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定存一年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支持小微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企 业,支持脱贫攻坚、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策要求。

(2) 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2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供应商须提供签署企业经营信誉及风险控制承诺书和廉政承诺书;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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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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