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营市河口区东湖公园超级充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5-27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营河荣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东湖公园超级充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登录后查看)工程概况:项目选址在河口区河口街道昌盛街与海盛路交叉口东400米路北侧,交通便利,住户密集,项目落成后可以满足周边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东湖场站占地约5000平方米,建设充电车位46个,其中600KW超充枪6把,480KW超充枪10把,250KW快充枪30把,能够同时满足46辆电动汽车充电。充电站选用宁德时代的下属公司--快卜的充电设备,提高了电动汽车在充电过程中的安全性。场站配备了100KW/233KWH的两套液冷储能设备,降低了充电成本,平衡场站设备对电网的冲击。充电车位加盖钢结构车棚,棚顶铺设约135KW光伏板,车棚用铝板装饰,周边做亮化,提高场站的美观度。场站在靠近街道的一侧建可移动式商业配套房,可用于办公及商用。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质量要求为合格。

计划投资: 1280万元,其中设计计划投资10万元;施工总承包计划投资1270万元。

标段划分:工程总承包(EPC)为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东营市河口区。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技术交底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养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含)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三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2.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报设计负责人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三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②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4.2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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