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排镇向西股份经济联合社8号厂房253.38k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7项目编号:G(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向西股份经济联合社8号厂房253.38k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预算金额:¥793,272.10元
最高限价:¥79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
包号 |
项目内容 |
额定工期 |
包A |
东莞市石排镇向西股份经济联合社8号厂房253.38k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采购一项 |
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成(包括供货、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参考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条件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参考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条件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参考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条件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其中一种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③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别五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项目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6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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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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