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部通勤电瓶车采购公告
2025-05-281.3项目名称:校园内部通勤电瓶车采购项目
1.4项目概况:采购一辆纯电动14座敞篷式(装卷帘)电动观光车用于校园内部通勤使用。
1.5项目地点: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西源街道宝峰社区伊江小区1.6立项情况:已立项
1.7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1.8现场踏勘:报价人自行考虑
2.采购范围
序 |
采购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采购文件 |
1 |
HLZB-JP-2025 05-083 |
校园内部通勤电瓶车采购项目 |
纯电动14座敞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项目地点交货。 |
0 |
3.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报价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报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资料。
3.1.2报价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报价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报价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1.5 |
报 |
价 |
人 |
没 |
有 |
纳 |
入 |
“ |
信 |
用 |
中 |
国 |
”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1.6报价人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经济案件指单项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信息为准。
3.1.7报价人没有纳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黑名单”,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业绩要求:报价人近3年内须有1个电动观光车销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3.2.2资质要求(具备其中一项):
(1)车辆制造企业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制造(含修理、改造)。
(2)代理商需提供车辆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并提供车辆制造企业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制造(含修理、改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6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天完成报名)之前均可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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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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