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清水河喇嘛湾加油站增设LNG项目配备无功补偿柜、馈电柜、地磅等3个设备的安装、土建及配套工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28本中国石油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清水河喇嘛湾加油站增设LNG项目配备无功补偿柜、馈电柜、地磅等3个设备的安装、土建及配套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1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中国石油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清水河喇嘛湾加油站增设LNG项目配备无功补偿柜、馈电柜、地磅等3个设备的安装、土建及配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水河喇嘛湾加油站增设LNG项目配备无功补偿柜、馈电柜、地磅等3个设备的安装、土建及配套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和安全许可证)
(3)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库成员(注:提供承包商库证明材料)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四)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五)商业信誉:
(登录后查看)(六)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6月3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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