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八局湖南梅山灌区大坝工程粉煤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

梅山灌区大坝工程土坪水库坝址位于镇溪江与渠江汇合口下游 300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 229km2,水库正常蓄水位 449.00m,设计洪水位(P=2%)449.05m,校核洪水位 450.70m,死水位 407.50m,总库容 0.96 亿 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城乡供水,兼顾灌区水生态环境改善、发电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

本工程道路为:通过琅塘镇~天门乡:从苏溪湖高速出口经琅天公路至天门乡约 25km。天门乡~长峰村:经 X059 县道至长峰村约 12.5km,道路狭窄,约 4~5m宽,急弯较多。长峰村~大山坡:经 Y727 乡道约 5km,道路狭窄,总长度≤9.6m以下货车可正常通行,总长度超过 9.6m 以上货车无法通行。天门乡~大山坡道路改扩建属枢纽配套交通工程,9 月份已完成招标,正在实施中。基本能满足施工要求。

2、询比范围:粉煤灰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粉煤灰

F 类Ⅱ级 散装

t

10000

 

合计:

t

10000

 

说明:以上采购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及买方需求减少货增加等原因,致使采购数量与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1

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5 年 06 月至 2027 年 12 月,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买方需求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梅山灌区大坝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卖方提供的粉煤灰符合国家标准 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及《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24)、《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17等相关规范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6.2 产品试验主要检测指标见下表:

项目

单位

理化性能要求

拌制砂浆和混凝土用粉煤灰

F 类Ⅱ级

细度

%

≤25.0

需水量比

%

≤105

烧失量

%

≤8.0

含水率

%

≤1.0

三氧化硫

%

≤3.0

游离氧化钙

%

≤1.0

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三氧化二铁

%

≥70.0

密度

g/m3

≤2.6

安定性(雷氏法)

mm

≤5.0

强度活性指数

%

≥70.0

铵离子含量

mg/kg

≤210

每批次粉煤灰进场时,买卖双方共同见证取样,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粉煤灰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抽检。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设计文件要求。

7、计量方式:买方工地过磅验收,如果在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协议期内,所有采购合同均按此计量方式计量,任何一方要求修改计量方式,均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实施。

2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产品取得近两年(2023 年 5 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电厂授权或与电厂直接签订购销合同的供应商视为生产厂家)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粉煤灰的供货业绩,在近 3 年内(2022 年 5 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代理商可以提供生产厂家产品的供货业绩)。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响应,若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响应文件。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5 年06 月 05 日 10:00 前 ( 北 京 时 间 ) ……获取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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