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辅助材料2类(包装袋、缠绕膜、打包带、白坯布等)—2025年至2028年招标公告
2025-05-28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辅助材料2类(包装袋、缠绕膜、打包带、白坯布等)—2025年至2028年
2、招标项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乘风路1299号;
3、招标项目规模/内容:本项目最高可用金额(含税)为4910000元,其中第一标段为包装袋,预计采购金额(含税)为2255000元;第二标段为缠绕膜,预计采购金额(含税)为1037000元;第三标段为打包带,预计采购金额(含税)为1063000元;第四标段为白坯布,预计采购金额(含税)为555000元。
4、服务/项目期限:3年(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或实际执行金额累计达到本次招标项目最高可用金额或本次招标项目最高可用金额的剩余金额不足以支付任一货物费用,则合同自动终止。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2、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也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投标人对每个标段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评标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主要人员信息(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开标日若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则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查询网页截图或打印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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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3.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3.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3.4、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而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上述第3.1、3.2、3.3、3.4项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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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要求 |
第一标段:投标人(含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标的物为塑料包装袋(食品级)的,需要提供制造商“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第二标段至第四标段均无特定资格要求。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以上材料若要求为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则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方为有效。
本项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证明材料进行核验,中标候选人应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给招标人开展标后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二、投标须知2.11标后核验。
三、获取招标资料办法:
(登录后查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18日08时30分00秒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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