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场内交通车购置项目电动观光车及电动巡逻车采购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28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场内交通车购置项目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场内交通车购置项目

1.2 招标人: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1.4 资金落实情况: 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购置 1 台 23 座封闭式电动观光车及 2 台封闭式电动巡逻车,用于采购人各现场作业点人员上下班接送及现场安全巡逻。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采购 1 台 23 座封闭式电动观光车及 2 台封闭式电动巡逻车。

2.2 品牌限定: /

2.3 招标预算 ( 元 ) : 320000 元(含税)

2.4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

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

2.6 交货地点: 镇江市经开区大港临江西路 20 号

2.7 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 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

2.8 标段划分: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场内交通车购置项目 - 电动观光车及电动巡逻车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制造厂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理商营业执照及有效期内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 1 台电动观光车及 1 台电动巡逻车销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中无法提现具体时间和项目信息数据,供应商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资料作为补充资料,否则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

( 4 )其他要求: 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请于 2025 年 05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06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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