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智慧图书馆-24小时读书驿站-过保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5(NH)WS0066

项目名称:智慧图书馆(24小时读书驿站)过保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39,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智慧图书馆(24小时读书驿站)过保维护项目的第1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3,439,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智慧图书馆(24小时读书驿站)过保维护项目 8(项) 详见采购文件 3,439,8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磋商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磋商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或相关承诺(自拟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磋商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慧图书馆(24小时读书驿站)过保维护项目的第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 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则只能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成员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成员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形式须符合上述要求。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2.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7.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写所有信息,填写说明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慧图书馆(24小时读书驿站)过保维护项目的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最多由1家牵头单位和1家成员单位组成)。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至 2025年06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