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察哈尔大街以北,哈拉更西路以西已出让土地输电管线迁改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5-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察哈尔大街以北,哈拉更西路以西已出让土地输电管线迁改项目EPC 已由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以 项目备案告知书(登录后查看)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数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100.00% ( 自筹 100.00%,政府投资 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察哈尔大街以北,哈拉更西路以西已出让土地输电管线迁改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哈拉更西路西侧(北至察哈尔大街北面),规划十四路至哈拉更西路(察哈尔大街北侧),地块二北侧规划路南侧等位置;

2.3 招标规模:经过规划用地南北向,自110KV鸿盛变电站出10KV公线共有6回需要入地,分别为:968鸿塔线1967滨水线1954铁东线/956开发线1958空港线(400)1975 沙梁线,自东 9#杆/西 8#杆至东 14#杆/西 13#杆北侧规划路北绿化带分支箱位置止;规划地块内东西向需要切改至规划路边的,新敷设一根电缆(鸿利泰热力1用户专线),电缆利旧一根(鸿利泰热力2用户专线),入地电缆路径距离约为560米(共2根),新建8座环网箱基础、电缆检修井。经过规划用地南北向,自110KV鸿盛变电站出10KV专线共有2回需要切改至新建排管内,沿规划哈拉更西路西侧绿化带至地块二(呼土收储挂 2022024 号)东南侧采用16+2 电缆排管设计,新敷设一根电缆(惠新苑用户专线),电缆利旧一根(塞外安居用户专线);地块二(呼土收诸挂 2022024 号)东南角新建电缆沟,路径距离约120米,地块二现有用户电缆(云计算1根/加州华府1根(961线)/塔利公租房1根(955 线)/水岸小镇1根(970甲Ⅲ回)/水岸小镇1根(/962Ⅰ回)/惠新苑1根/塞外安居1根)移至地块二东南角新建电缆沟;新建电缆沟转角处至毛绒厂南侧绿化带、至察哈尔大街南侧绿化带按 6+2电缆拉管设计,为6回架空公线入地备用(6回电缆/8台 10KV 环网箱)。 本项目土建部分设计与施工

2.4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B1501002025(登录后查看)

标段名称

察哈尔大街以北,哈拉更西路以西已出让土地输电管线迁改项目EPC

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人员资质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计划工期

2025年07月01日-2025年09月30日

合同估算价

798.25 万元

招标内容

经过规划用地南北向,自110KV鸿盛变电站出10KV公线共有6回需要入地,分别为:968鸿塔线1967滨水线1954铁东线/956开发线1958空港线(400)1975 沙梁线,自东 9#杆/西 8#杆至东 14#杆/西 13#杆北侧规划路北绿化带分支箱位置止;规划地块内东西向需要切改至规划路边的,新敷设一根电缆(鸿利泰热力1用户专线),电缆利旧一根(鸿利泰热力2用户专线),入地电缆路径距离约为560米(共2根),新建8座环网箱基础、电缆检修井。经过规划用地南北向,自110KV鸿盛变电站出10KV专线共有2回需要切改至新建排管内,沿规划哈拉更西路西侧绿化带至地块二(呼土收储挂 2022024 号)东南侧采用16+2 电缆排管设计,新敷设一根电缆(惠新苑用户专线),电缆利旧一根(塞外安居用户专线);地块二(呼土收诸挂 2022024 号)东南角新建电缆沟,路径距离约120米,地块二现有用户电缆(云计算1根/加州华府1根(961线)/塔利公租房1根(955 线)/水岸小镇1根(970甲Ⅲ回)/水岸小镇1根(/962Ⅰ回)/惠新苑1根/塞外安居1根)移至地块二东南角新建电缆沟;新建电缆沟转角处至毛绒厂南侧绿化带、至察哈尔大街南侧绿化带按 6+2电缆拉管设计,为6回架空公线入地备用(6回电缆/8台 10KV 环网箱)。 本项目土建部分设计与施工(具体建设规模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3.1.2企业资质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信誉要求:(信用状况无需入库,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即可)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 ”(https:/h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kwenshu.court.gov.cn/)其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5月 30 日至 2025 年 06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 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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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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