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洪江市安江稻源路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5-28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洪江市安江稻源路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洪江市安江稻源路综合楼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项目备案编号:20250201   ,建设单位为  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  2500   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洪江市安江稻源路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1.2.2  建设地点:  怀化市洪江市安江镇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洪江市安江稻源路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安江稻源路西侧。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楼,新建食堂,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为 3911.83m2。1、新建综合楼:框架结构,地上 4 层,层高 3.9m,总建筑面积为2943.15 平方米, 占地面积:720.8 平方米,建筑高度 17.9 米;2、新建食堂:框架结构,地上1 层,楼餐厅部分层高 6m、食堂部分7.75m ,总建筑面积612.36 平方米,占地面积,612.36 平方米,建筑高度 8.8 米;3 、设备用房:地下 1 层,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埋深3.6米,为一个防火分区。 设备用房,包含有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柴油发电机房、配电房 。本项目总投资额2500万元 ,本次招标金额为:17481975.63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   项目总工期为 240 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日;施工工期 210   日历日 (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 )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全部内容,其中①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本建设项目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 ②施工部分: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施工范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并经招标人签字认可。 

1.5 招标编号:HNS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应专业 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且在本项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备案制,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承诺函格式自拟);3、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6 月 18 日 9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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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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