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项目为太原市热力集团娄烦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迁建工程一、二次风机、引风机、罗茨风机采购及服务本项目已由娄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娄审管审批字【2025】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其余部分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规模:太原市热力集团娄烦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迁建工程一、二次风机、引风机、罗茨风机采购及服务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第一标段: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引风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一次风机及附属设备 |
风量:80000m3/h风压:13500Pa |
套 |
2 |
|
2 |
二次风机及附属设备 |
风量:85000m3/h风压:9500Pa |
套 |
2 |
|
3 |
引风机及附属设备 |
风量:250000m3/h风压:9500Pa |
套 |
2 |
|
合计 |
6 |
|
第二标段:罗茨风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罗茨风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 |
风机进口流量:9.17m³/min排气压力:34.3KPa |
套 |
2 |
|
总计 |
2 |
|
2.2.1设备服务范围: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配合卸车(卸车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由投标人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2.3交货期:下订单后90日内交货完毕。2.4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5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设备的生产供货能力;3.2、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至今)具有不低于所投清单内最大规格型号设备的同类型供货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型号及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5-28 18:00 -- 2025-6-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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