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官、新新、城龙、耒宜高速机电工程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1-7标段采购公告

2025-05-2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9:0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官、新新、城龙、耒宜高速机电工程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需求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分公司)、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公司)参与,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单位简介: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高速集团”)是2018年9月经省政府批复由原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改制成立的省属国企,注册资本300亿元,主营业务包含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高速公路沿线资源经营开发及相关服务。截至2023年底,湖南高速集团共经营管理78条、6286公里高速公路,占全省已通车高速公路7530公里的83.5%;在建高速公路12条,总里程1167公里,总投资约1825亿元;资产总额约6900亿元,是湖南省资产规模最大的非金融类国有企业,国内信用评级始终保持AAA级。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响应人须认识到年度内采购人还存在因增加或减少承接项目导致采购数量变化可能性。

本次采购工程共分为7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

工程项目

作业地点

最高限价(元)

基准税率

服务内容

1

城龙高速机电工程三大系统施工劳务

城龙高速K0+760-K27+620

5641361.61

3%

本标包所含路段的收费土建、车道设备安装、监控室和通信机房设备安装、光电缆敷设、ETC门架系统、外场设备基础制作、立杆吊装、外场设备安装、远距离供电设施、光缆工程、视频会议系统、通信设备安装等服务。

2

张官高速(怀化分公司)机电工程施工劳务

张官高速(怀化分公司)机电工程三大系统

3382716.37

3%

本标包所含路段的主线监控系统、服务区信息化系统、通信设备及传输系统、光电缆及通信电源、收费站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收费土建及预埋管线安装调试等服务。

3

张官高速(怀化分公司)隧道机电

10257134.11

3%

本标包所含隧道的供配电系统、监控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等系统的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等服务。

4

新新高速(隆回分公司)机电工程施工劳务

新新高速(隆回分公司)机电工程三大系统

6868757.46

3%

本标包所含路段的主线监控系统、服务区信息化系统、通信设备及传输系统、光电缆及通信电源、收费站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收费土建及预埋管线安装调试等服务。

5

新新高速(隆回分公司)隧道机电

7590314.14

3%

本标包所含隧道的供配电系统、监控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等系统的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等服务。

6

耒宜扩容机电工程通信管道

K1697+445.439-K1767+600

8627607.22

3%

本标包所含路段的管沟开挖回填、横穿管道施工、排水管、硅芯管敷设、聚氨酯管箱敷设、管道包封、人手孔制作、门架基础施工等服务。

7

K1767+600-K1841+624.650

9546157.99

3%

本标包所含路段的管沟开挖回填、横穿管道施工、排水管、硅芯管敷设、聚氨酯管箱敷设、管道包封、人手孔制作、门架基础施工等服务。

2.3计划工期:城龙高速7个月、新新高速(隆回分公司)7个月、张官高速(怀化分公司)15个月、耒宜扩容机电工程7个月。最终以项目实际完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缺陷责任期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单位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5质量要求:(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符合相关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3)符合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文件;(4)符合合同约定。

2.6安全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

2.7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2.8特别说明:本次采购后,采购人有权保留所有初步评审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后续可根据管理需要将其纳入“建设及养护工程-机电工程综合劳务合作供应商库”。

2.9在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将劳务合作项目转包,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转包情形,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将供应商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1-3年内禁止响应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采购项目,同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设备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在本次采购中最多可对2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4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3.7 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8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3.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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