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辽宁庄河项目部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5-28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竞价的方式采购水泥,本次采购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合同的支付。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包含产品名称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由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检验报告(检验依据技术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检验报告应包含碱含量≤0.6%指标)。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销售证明文件或销售合同等相关材料(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每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厂家。
3、供应商应具有国内水泥产品的供货业绩,2022年1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需载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金额,否则视为无效)。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联合体不得参加本次竞价。
4、供应商需申请成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交货时间:供货时间为合同确定3日内,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阶段性分批组织进场。
交货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辽宁庄河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具体卸货地址由甲方通知)。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PO42.5 |
吨 |
8000 |
|
合计 |
8000 |
说明:
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采购人对供应商以工程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等致使实际供应量与暂估量发生较大偏差为由提出的调价和索赔,不进行任何赔付或补偿。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3日10:00前(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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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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