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暨南大学石牌校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修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石牌校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7878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4.7878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暨南大学石牌校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修缮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修缮改造项目地点包括校友楼、第一文科楼、科学馆、管理学院、理工学院、图书馆原有的玻璃幕墙补漏维修及损坏更换工程,幕墙总建筑面积约 6000.00平方米。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详细以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其他: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合计271043.4元,暂列金58119.24元,暂估价0元,均为不可竞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电子证书打印件)。(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7)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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