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江市京口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江市京口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东吴路、中山路消防站)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7.8万元;二标段(谏壁消防站)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0.2万元。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人及考核要求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考核合格采购方可续签1年,续签不超过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2〕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119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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