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湛江)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预算金额:2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子包1的最高限价为2,240,000.00元,子包2的最高限价为69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产品60天(日历天)内,进口产品90天(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提供相应技术服务,保证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通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子包1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子包2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2024年或2025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④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 至 2025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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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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