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莲都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凤鸣安置小区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28
1.采购条件

本项目莲都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凤鸣安置小区,采购方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需要,现对自行车坡道花岗岩地面专业分包工程进行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40162.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17.4平方米,地下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18945.0平方米,另有公共风雨连廊投影面积2986.2平方米,架空层及公共通道投影面积9985.2平方米。

2.1.2建设地点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官桥村浙江建工项目部

2.1.3建设工期2023年6月1日-2025年9月2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850天

2.2采购范围

2.2.1工作内容本项目自行车坡道花岗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安装

2.2.2安全要求1.零死亡率;2.无安全事故。3、分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总包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2.3质量要求1.一次性验收合格;2.质量标准及工程技术要求须满足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

2.2.4安全文明争创“丽水市标化工地”

2.3报价要求

2.3.1最高限价88.89万元

2.3.2报价方式固定单价

2.3.3支付方式1、次月付上月完成产值的80%,全部施工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至已完产值的90%,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厚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扣除应扣款后一次性结清(均不计息)。

2、其中专业分包人工工资支付:乙方按甲方要求签订委托代付协议后,乙方在每月25日前根据实际刷脸考勤人员向劳资专员递交月工资表,经专员核对签字后交由项目结算专员审核,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支付,付款前乙方提供全额工程款专用发票(税率9%),民工专户支付比例专业分包工程款比例不得超过甲方已审定乙方实际完成产值的30%。招标人支付款项前,投标人必须开具全额产值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采购能力。

3.2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3任何与采购文件相违背,有损失采购方利益的条款,采购方有权作废或重新采购。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有冲突,以采购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15时至2025年6月4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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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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