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氧水装置全酸性体系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氧水装置全酸性体系改造项目设计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万吨/年(27.5%计)双氧水装置全酸性体系改造项目

范围:施工图设计、项目报审材料及开车指导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2.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2.3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20 年 1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双氧水装置全酸性体系项目业绩1项。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指合同封面、承包范围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盖章页)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竣工验收或投产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双氧水装置全酸性体系技术路线。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资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 5 年( 2020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双氧水装置全酸性体系项目业绩1项。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指合同封面、承包范围页、项目负责人页(或项目经理)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盖章页)或项目负责人相关说明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双氧水装置全酸性体系项目负责人姓名。

6、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7、信誉要求: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7.1未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7.2、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请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3、未列入供应商失信处置企业名单(黑名单或暂停权限交易商且尚在处罚期内的)信息的;

7.4、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授权委托人)。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二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 月29日11时00分到2025年06月04日19时00分

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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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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