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宝镁西铁合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品质硅铁合金项目(一期)高低压柜及直流屏招标公告
2025-05-28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宝镁西铁合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品质硅铁合金项目(一期)高低压柜及直流屏(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甘肃宝镁西铁合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贷款(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宝镁西铁合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品质硅铁合金项目(一期)高低压柜及直流屏
2、项目编号:JST
3、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甘肃宝镁西铁30万吨硅铁项目,包括一期4台硅铁矿热炉高低压配电系统及其配套的原料系统、环保岛系统、除尘系统、空压站系统、成品车间、循环水系统、机修车间、换热站、新水净化、废水、综合楼等公辅设施、厂前区的高低压柜及直流屏。
4、项目地点: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
5、招标范围:
5.1招标方责任
(1)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招标方允许投标方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了解生产情况;
(2)项目实施前组织电气图纸会审;
(2)设备到货,参加设备到货验收,与监理、投标方签署《设备开箱验收报告》;
(3)为确保工程进度,招标方相关技术人员和商务人员应积极配合投标方的正常工作。在招标方工艺、设备参数或其他相关的设计条件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将招标方责任人签字的书面变更要求提交给投标方。
(4)为保证交货及工程进度,对投标方提出的联系函或确认函,应及时予以回复,如需召开工程联络会,招标方应及时做好招标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召集工作,使工程联络会取得预期效果;
(5)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招标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变更或其它具体事宜进行联络确认。
5.2投标方责任
(1)投标方供货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电气设备及其附件及相关配套设施。
(2)按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负责该项目的总体电气设备供货、指导安装就位调试、培训。
(3)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方必须从招标方、设计方获得需要的资料。应保证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因缺乏对本技术协议书的理解而导致损失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4)投标方应参与高低压电气设备的具体设计或至少应在安装就位前提出相应设备的不合理性或建议,包括设备基础及预埋件,以确定设计的可靠性。
(5)投标方应列出所有与本技术协议不符的偏差,并对其偏差进行技术澄清。本技术协议、技术澄清内容、允许的偏差事项及最终的技术协议均为技术协议的一部分,与技术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6)投标方应按技术协议、设计图纸、配电相关国标规定规范,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
(7)投标方所提供的电气设备及其配套附件等材料需满足设计规定、国标及招标方正常使用要求。所有导电材料铜材料必须二级电工铜以上。
(8)投标方提供设备的调试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安装工艺、维修保养知识,有足够能力承担监督安装质量。对自身安全负责;
(9)进入工作现场的人员要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接受现场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10)投标方应派技术人员对操作人员、维护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应确保被培训人员达到熟练操作及维护的程度,并提供完整的操作、维护规程;
(11)参与指导招标方的设备带电及系统调试,对招标方的系统试运行过程进行跟踪服务;
(12)安装货物试运行后,投标方提供完整的资料,资料的纸质版须签字、盖章,并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电子版。招标方与监理单位对货物及资料进行验收,验收是否合格的凭据将作为付款主要依据;
(13)设备过程中的试验投标方应提前通知招标方及监理,招标方参与安装过程试验;
(14)为保证投标方的工程进度,当招标方因工艺的或设备的设计条件发生变更时,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的书面变更函后,应及时制定满足招标方变更后工艺和设备条件要求的更改技术方案,如变更涉及商务问题,应同时制定变更后的商务方案,并将变更的技术方案和商务方案及时书面递交给招标方;
(15)投标方在技术协议执行过程中如认为招标方已提供的工艺、设备、土建基础等条件不够清晰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与招标方联系确认,有必要时应及时向招标方提出召开工程联络会的要求。
(16)图纸中若有设计不规范或参数偏差问题,投标方应深化设计并按工艺及规范要求做出修改。
5.3其他
招标方及时向投标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及其他依据性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说明:对于供货范围及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内容但又是满足供配电系统和电气配套设施的功能和安全环保稳定运行所需要的任何内容和项目均应包括在工程范围之内。投标方都应给以补充完善。如签订合同和技术协议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且确实是满足系统功能和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均应由投标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图纸等补全,且不再发生任何补充费用。
6、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投标方需在45天内将设备发运到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项目实施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1个高压(10kV及以上)配电柜及相关配套销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案例(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下的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业绩合同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复印件,以框架协议下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4)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1个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销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案例,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下的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业绩合同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复印件,以框架协议下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2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其它承诺函: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5月28日上午9:00时至2025年6月11日下午17: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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