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龙岩联通维护更新改造施工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预估规模:采购内容为2025年龙岩联通维护更新改造施工集中采购,总预算1430万元(不含增值税),主要内容如下:(1)灾后重建工程(含传输线路工程、管道修复工程等工作),预估930万元(不含增值税)(2)日常维护更新改造施工(含市政施工迁改、隐患处理、纤芯整治、机房搬迁、极简网络优化等工作),预估500万元(不含增值税)。
1.1.2实施地域:福建省龙岩市及其所辖7个行政区县。
1.1.3计划工期:单项工程以甲方《施工项目发包书》上载明的时间,乙方完成建设内容并交付使用。
1.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联通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1.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1.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如无特殊情况,达到2025年8月31日该合同终止;如因合同约定的采购量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执行完毕,该合同提前终止;如因框架合同约定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等特殊情况,执行期可酌情延长,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到期后该框架合同终止。如在本框架合同存续期间省公司集采结果生效本框架合同提前终止,具体相关约定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增值税折扣(on)报价限价,投标人根据施工费基价对“定额工程施工结算时的总工日(指定额安装工日、机械台班及仪器仪表台班)”进行折扣(on)报价,最高不含增值税折扣(on)报价限价为 30%(即不含增值税折扣(on)报价应≤ 30%),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折扣(on)报价高于最高不含增值税折扣(on)报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其中安全生产费按国家标准全额计取,不参与折扣。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2 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投标的物相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包含公告当天)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指维护更新改造类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税)【其中维护更新改造类线路工程施工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税)】,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清晰扫描件。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电子合同除外)、合同号(如有)、金额页、合同标的物内容,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框架合同及附上相关订单【电子订单可不要求签字盖章】或结算依据;②业绩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发票)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④转包、违法分包、劳务分包业绩不予计取;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时间。资料不全、评审专家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4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清晰扫描件。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级资质同等认可)。
2.5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清晰扫描件。
2.6 (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限指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总裁)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或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或技术负责人或安全总监】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项目经理:至少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3)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上述所有人员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前至少连续缴费六个月(指2024年12月-2025年5月或2024年11月-2025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及社保缴纳期限,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中国联通集团【2021】150号)规定,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
2.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投标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投标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投标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9)投标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通过行贿或者其他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
④.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的行为。
如因存在以上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视其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设定 1-3年的禁入期限。中国联通还将对其实施了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在禁入期内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10)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1)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各级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
(1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3)为本项目提供结算(决算)审计的;
(1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6)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或咨询服务或监理人或审计单位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或咨询服务或监理人或审计单位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或咨询服务或监理人或审计单位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8日17时30分至2025年06月03日17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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