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华联通物资搬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2025-05-281.1采购内容:2025年金华联通物资搬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940000元(不含税)。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订单合计金额未达预算金额,经双方同意后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订单合计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止,但最多延长6个月)。
1.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率(非下浮率)90%,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作否决应答处理。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是:
2.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应答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4应答人须提供1份2022年1月1日(含)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同类项目合同业绩(搬运类)。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
2.5应答人须在金华市本级具备驻点、全区至少有一处临时存储场所或承诺中选后30日内设立(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其他要求:
(1)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4)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3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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