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盘州市客货邮门头制作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81.1采购内容:采购盘州市客货邮门头制作供应商,采购5家供应商入围,对站点门头212个进行标准化制作,预计制作50个示范站点门头,162个标准化门头,本项目预估金额43.298万。
1.2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6个月。
1.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注:
(1)供应商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各分项限价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
类别 |
数量(个) |
最高限价(元/个) |
1 |
示范站点门头 |
50 |
2860.00 |
2 |
标准化站点 |
162 |
1790.00 |
注:报价保留2位有效数字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能够自行开具普通发票(提供承诺)。
2.3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设计或制作或发布或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的营业范围。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材料(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6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8投标单位应提供其股东构成情况明细,如供应商为上市公司的,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单位股东构成情况进行核查,对投标单位有同一股东的,要深入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记录在评标报告中。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2.10投标单位须承诺在贵州邮政储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且通过该账户进行结算。与招标人相关的项目投标保证金等费用需存入该账户。
2.11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贵州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09:00分至2025年6月4日下午17: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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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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