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血液净化中心水处理间改造(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28一 、 招 标 条 件
本血液净化中心水处理间改造(第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7243.62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血液净化中心水处理间改造(第二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血液净化中心水处理间改造(第二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最近6个月内(2024年11月——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及镇财采2020【1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2024年11月——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合格的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在建工程的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文相关规定执行,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的诚信承诺函)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9 09:00到2025-06-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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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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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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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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