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云港韵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海州区双龙井景区基础建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8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海州区双龙井景区基础建设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86.54万元 , 招标人为 连云港韵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工程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防腐木地板、铁艺栏杆、水池舞台、苗木移

植,外墙乳胶漆、水电安装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海州区双龙井景区基础建设改造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海州区双龙井景区基础建设改造工程: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

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

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

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

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的。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

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公共

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3.7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

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

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

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

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

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

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9 09:00到2025-06-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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