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本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97.88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采购一批电气火灾监测预警系统。 项目名称: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系统采购及安
装工程 采购编号:JSZB-2025-11830 最高限价:97.88万元人民币。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为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
告,或近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
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
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
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6.是否接收转包、分包:否。
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否。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9 08:30到2025-06-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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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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