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巫山县食品农特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钢材、干混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8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名称为:巫山县食品农特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位于重庆市巫山县龙门街道巫山高铁站东北侧。项目为M0、M1地块房屋建筑、青云路(K0+000~K0+370.801)、登云街(K0+000~K0+181.86 6)及M0、M1地块之间的支路(K0+000~K0+196.683)三条市政道路,共749.35m。其中M0地块,共6栋楼,1#、2#楼为8层丙类高层厂房,3#、4#楼为9层职工宿舍楼,5#、6#为11层办公楼用于辅助办公、设计研发,裙楼及车库。建筑面积10.4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5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M1地块,共7栋楼,1#楼为4层丙类厂房,2#为地下1层、地上5层的丙类厂房,3#-5#楼为5层丙类厂房,6#、7#楼为单层门卫房。建筑面积6.4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1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3万平方米。
项目产值46425.67万元,合同工期540天。
2.2招标内容:巫山县食品农特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本次招标共计1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5年6月5日12:00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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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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