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正阳县城区路灯照明升级维修维护(含电费)运营服务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正阳县城区路灯照明升级维修维护(含电费)运营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阳县正盛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路灯材料、智慧路灯和太阳能路灯材料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正阳县城区路灯照明升级维修维护(含电费)运营服务项目

工程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

合同工期:10年(含建设期0.5年)

工程承包范围:项目路灯改造总数量约21842盏(含灯杆、灯具、单灯控制器及智慧照明控制系统)、老化线路改造约51211.1米、路灯架空线路入地改造约71044.3米、新建路灯524杆(含赠送10杆智慧灯杆)、老化路灯灯杆除锈600杆、路灯智慧管理系统平台建设等。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计 3 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附表1: 采购物资包件划分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标书费

保证金

1

LDCL-01

路灯材料

1

100

3万元

2

ZHLD-0 1

智慧路灯

1

100

5万元

3

TYNLD-01

太阳能路灯材料

1

100

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附表2: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物资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路灯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商须具备相应生产或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LED 灯具具有 CQC 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截图。

3)财务能力要求: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三标(至少应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需提供近三年内CMA或CNAS有效合法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LED 灯具型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者代理商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的同类路灯材料供货的业绩(以合同为准)至少一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7)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和其产品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同一生产厂家可以授权多个代理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其它代理证明如代理协议。

2

智慧路灯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商须具备相应生产或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至少一份2023-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三标(至少应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需提供智慧灯杆平台软件测评中心测试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在2023-2024年路灯的业绩(以合同为准)至少一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7)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和其产品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同一生产厂家可以授权多个代理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其它代理证明如代理协议。

3

太阳能路灯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商须具备相应生产或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LED 灯具具有 CQC 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截图)。

3)财务能力要求: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至少一份2023-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三标(至少应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需提供近三年内CMA或CNAS有效合法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LED 灯具型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者代理商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的同类路灯材料供货的业绩(以合同为准)至少一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7)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和其产品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同一生产厂家可以授权多个代理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其它代理证明如代理协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报价。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

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年6月5日12:00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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