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延安市安塞区城区排水工程、再生水、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费用招标公告
2025-05-2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安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延安市安塞区城区排水工程、再生水、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费用):
合同包预算金额:9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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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测绘服务 | 延安市安塞区城区排水工程、再生水、水污 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费用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00 | 9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安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延安市安塞区城区排水工程、再生水、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费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安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延安市安塞区城区排水工程、再生水、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费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05月至2025年度05月份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05月至2025年度05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
7.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6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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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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