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服务合同招标公告

2025-05-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服务合同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拟建设120万吨/年乙烯裂解等14套化工装置和200万吨/年柴油吸附脱芳等2套炼油装置。

化工部分新建120万吨/年乙烯装置、40万吨/年FDPE装置、30万吨/年HDPE装置、10万吨/年H-EVA装置、30万吨/年EVA装置、40万吨/年PP装置、27/60万吨/年PO/SM装置、18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10/6万吨/年MTBE/丁烯-1装置、55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35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5万吨/年己烯-1装置、12/8万吨/年SSBR/SBS装置和30万吨/年PS等14套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炼油部分新建200万吨/年柴油吸附脱芳装置和40/10万吨/年C2回收装置,并改造部分装置和储运设施。

120万吨/年乙烯装置2025年6月30日中交;30万吨/年EVA装置2028年3月30日中交;10万吨/年H-EVA装置2028年5月30日中交。

为加强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监督,需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服务机构为项目工程结算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2.2招标范围: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派出审计组前往项目所在地,为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结算提供优质的审计咨询服务。以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和集团(股份)公司、广西石化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夯实投资成本,揭示工程结算中存在的主要风险。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结算管理活动进行审计,主要包括工程费用、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侧重投资控制管理和工程造价确认。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揭示投资控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纠正建设项目管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工程项目建设成本,保障资金合规使用,提高投资管理水平,达到投资控制目标,实现投资效果。具体为:

2.2.1采用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计费的派驻审计人员,负责项目服务类合同以及日常能够审核的工程类合同结算审计咨询服务。拟需求人数为1~2人,累计工作时间暂定为47个月。

2.2.2采用基本收费和成效附加费计费的派驻审计人员,负责项目工程类合同结算审计咨询服务。委托结算审计金额暂估为150亿元。

2.3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结算审计业务结束。审计完成时限为收到送审结算书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成果文件,如有变化,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计价方式及报价说明:审计咨询服务费采用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与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费相结合的计费方式。

2.5.1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招标控制价为1200元/人·天。(预计本项目固定结算人员为2人,实际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

2.5.2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费采用基本收费率和成效附加费率的计费方式。

基本收费率:结算审计项目不分合同计价模式,按照项目结算审计金额×审计服务基本收费率计算,基本收费率招标控制价为0.2‰。(预计本项目结算审计金额约150亿元,实际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

成效附加费率:按照审计成效金额(即审减金额)×成效附加费率计算,成效附加费率招标控制价为1%。

2.5.3审计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

(1)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

①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派驻现场的审计服务人员的工作日、节假日、休息日、日常加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的各项运行管理费用和增值税及其他应交税费(增值税税率按6%计算),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派驻现场的审计人员的薪酬、调遣费用、意外伤害险、福利补贴、劳保费、培训及取证费用、残疾人基金、高温补贴、体检费用、税费等。

②中标人派驻现场且按照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计费审计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含特殊劳保用具)由招标人负责。

③中标人派驻现场且按照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计费的审计人员在钦州港的住宿及住宿地至项目现场的往返通勤车辆服务由招标人负责。

④中标人派驻现场且按照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计费的审计人员在现场服务期间在招标人员工餐厅就餐,就餐费用由中标人按招标人员工餐厅的运营成本承担。

⑤中标人派驻现场且按照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计费的审计人员在现场服务期间发生的各类日常办公消耗材料、审计办公软件由招标人解决。

⑥中标人派驻现场且按照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计费的审计人员所需的办公电脑由招标人提供其办公使用,退场时交还招标人。

(2)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费

①中标人派驻现场且按照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计费审计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含特殊劳保用具)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②中标人派驻现场且按照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计费的审计人员在钦州港的住宿及住宿地至项目现场的往返通勤车辆服务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中标人派驻现场且按照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计费的审计人员在现场服务期间的就餐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④中标人派驻现场且按照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计费的审计人员现场服务期间发生的各类日常办公消耗材料、审计办公软件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⑤中标人派驻现场且按照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计费的审计人员所需的办公电脑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中标人派驻现场的所有审计人员所需的工作条件由甲方提供,具体标准及条件按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相关税率发生调整的,本合同的执行税率也随之进行相应调整,但不含税价格不变。

(5)除另有约定,招标人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7费用计取标准:

序号

名称

计价方式

最高投标限价: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率6%)

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含增值税,增值税率6%)

常驻固定审计人员(服务类和日常能够审核工程类合同,不分计价模式)

审计人员数量×累计工作数量(天)×报价(元/人·天)

1200

/

除常驻固定审计人员审计工作以外的其他工程类合同

(不分计价模式)

基本收费=结算审计审定额×报价费率

/

0.2‰

成效附加费=结算审计净审减额×报价费率

/

1%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如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的亦可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资质要求:投标人拥有的与其签订劳动(劳务)合同的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在炼油化工行业连续从业经历5年以上或累计从业经历8年以上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扫描件、从事专业年限证明或其他可证明从业年限的资料、本单位职工证明(提供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资格证书提供扫描件及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且以评标现场由评委在四库一平台网站上查询为准。)所有证明材料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一项对工程造价不低于10亿元EPC或PC总承包模式工程合同的石油炼化审计或造价咨询服务的业绩(提供业绩项目工程合同及审计报告证明资料,服务时间在区间内即可)。

3.6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

3.6.1投标人中标后承诺应组建相对固定和稳定的服务团队,并具备承担结算审计的工作能力。

3.6.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

(1)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企业。提供证书扫描件;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有一项对工程造价不低于10亿元EPC或PC总承包模式工程合同的石油炼化审计或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业绩项目工程合同及审计报告证明资料,服务时间在区间内即可),其证明的职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关键人员,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资格证书提供扫描件及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且以评标现场由评委在四库一平台网站上查询为准。

3.6.3项目技术负责人(主审)应具有:

(1)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主审)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企业。提供证书扫描件;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有一项对工程造价不低于10亿元EPC或PC总承包模式工程合同的石油炼化审计或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技术负责人(主审)的业绩(提供业绩项目工程合同及审计报告证明资料,服务时间在区间内即可);

(3)项目技术负责人(主审)为本项目关键人员,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主审)提供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资格证书提供扫描件及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且以评标现场由评委在四库一平台网站上查询为准。

3.6.4按照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计费的本企业审计人员数量至少1人,应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从事炼油化工相关业务8年及以上,熟悉设备、工艺管道、钢结构、建筑、电气和仪表等专业工程结算审计要点,具备独立开展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能力。①需提供业绩证明②提供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③提供资格证书提供扫描件及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且以评标现场由评委在四库一平台网站上查询为准。。

3.6.5其他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驻审计人员数量(不包含固定综合单价计费人员)最少不低于10人,一级造价工程师占总人数的50%以上、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占总人数的90%以上,其他应具有石油化工类的造价员资格证书;高级职称人员(包括高级审计师、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占总人数30%以上(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2)专业结构应满足审计业务质量及时间要求,应包含工艺安装、电仪和土木建筑工程等专业,且从事工程结算审计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人员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拟委派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注明“拟驻派人员、资质取得情况、从业年限、年龄、身份证号码”);②提供从事专业年限证明或其他可证明从业年限的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④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且以评标现场由评委在四库一平台网站上查询为准。⑤提供石油化工类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扫描件、高级职称扫描件。

3.7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审计人员业绩、职业资格、职称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条件一致;在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书面审核同意不得变更,招标人同意或要求更换的,所有更换人员的业绩、职业资格、职称等仍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条件一致,严禁以低代高,需提供承诺。

3.8投标人承诺应与其服务人员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保证其人员的劳动者权利得到有效保护,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提供承诺)。

3.9除以上要求外,投标人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1)投标人已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资料提供形式: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组建的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能熟练使用广联达造价软件、审计软件及其他算量和计价软件(提供承诺)。

3.10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无利害关系,未在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开展工程建设、造价咨询相关工作(提供承诺)。

3.11联合体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28日19时30分00秒至2025年6月5日23时59分59秒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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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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